教子义方 弗纳于邪
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、奢、淫、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
——《左传•隐公三年》
【译文】
喜欢自己的子女,应该用道义去教育他们,不要让他们接受邪恶的东西,骄横、奢侈、纵欲、放荡,都是走邪道的开始。这四种恶劣品质产生的原因,就是宠爱太过分了。
【注解】
义方:道义,指行事应该遵守的规矩法度。
纳:接受。《庄子•刻意》:“吐故纳新。”
佚:同逸,放荡。
宠禄:宠幸、宠爱。
【评语】
喜欢自己的子女,溺爱子女是每个做父母的天性,但若是过分地宠爱子女反会害了他们,以致于使他们或骄横,或奢侈,或纵欲,或放荡,最终酿成违犯道义的恶果。因此,为人父母者,在爱子女的同时,切莫忘记用道义去教育他们,否则就是失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