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极则贱 贱极反贵
积著之理,务完物,无息币。以物相贸易,腐败而食之货勿留,无敢居贵。论其有余不足,则知贵贱。贵上极则反贱,贱下极则反贵。贵出知粪土,贱取如珠玉。财币欲其行如流水。
——《史记•货殖列传》卷一二九
【译文】
积贮货物的常理是务求完好的高质量之物,不要有积滞不流的“死钱"。买卖东西要注意不留存易腐易蚀的货物,不要冒险囤居以待涨价。研究商品的过剩或短缺的情况,就会知道贵和贱的道。东西贵到极点则返归于贱,贱到极点则返归于贵。当东西极贵之时,须乘时卖出,视如粪土而不惜;当东西极贱之时,须乘时买进,视同珠玉而惜之。要使财货钱币周转如流水一般。
【注解】
积蓄:积贮,指囤积货物 。著:同“贮。
完物:完好牢固的货物。
息:停息、滞留、休息。如自强不息。《诗•大雅•民劳》:“汔可小息”。食:同“蚀”,亏损。《易•丰》:“月盈则食。”
论:议论,研究。《史记•张仪列传》:“臣请论其放。”
【评语】
春秋时期,郑国有一农夫,听说高能致富,就弃农经商。他先做雨伞买卖,三年学成后,巧遇天下直大早,做下的大批雨伞终卖不出去。又见农民用桔槔浇灌庄稼,便想经营桔槔,可天公偏偏下起大雨,结果又赔了钱。正巧郑国与邻国发生了战争,他又改做兵器买卖,结果战争不久平息,他的兵器又被没收。几番折腾,这位农夫年过花甲,仍赤贫如洗。由此可见,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,家庭理财也不例外。它要求在经营活动中,掌握足够的质量好的商品,才容易出售;购销中,注意加速商品和资金的周转,“财币欲其行如流水“,不能把货币滞压在手中;也不能囤积居奇,贪求过分的高价,要从加速周转中增加利润;手中商品不能久存,价格适当即要出售,这就是所谓的“积著之理。”